“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案庭审结束 将择日宣判
更新时间:2026-08-24
上海11月27日电 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即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于27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辩控双方围绕是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是因琐事不合顿起杀心还是愚人节玩笑、是从严处理还是从轻发落,这三个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下午6时15分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学生,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2日,林森浩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庭审理中,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被告人林森浩承认投毒行为,但表示并非决意要致受害人黄洋于死地,林森浩在庭上辩称,投毒仅仅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
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就林森浩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在最后一轮辩论阶段,被告人林森浩当庭表示,对不起受害人及其家庭,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愿意接受法庭的任何宣判。
至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宣判。(吴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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